活動報導

2017有『愛』真好兒童繪畫比賽

一、活動辦法:

  1. 創作主題:「有『愛』真好」─愛是付出,愛是關懷,愛是感恩!因為有愛,才能感受到幸福;因為有愛,才能感覺到快樂;因為有愛,所以世界更美好。請自由發揮創意,表現出你對『愛』的想法。
  2. 每校參賽人數不限,每位參賽學生限交一份作品。
  3. 作品規格:四開標準圖畫紙,繪畫媒材不拘(彩色筆、色鉛筆、水彩、素描、粉彩、油畫、版畫皆可),唯不得使用電腦合成、加色及修改。
  4. 請於富邦慈善基金會活動網頁下載「2017年富邦慈善基金會兒童繪畫比賽」活動辦法及申請表格: http://www.fuboncharity.org.tw/chinese/news_content.php?id=398
  5. 詳實填妥附件之比賽報名表(p.1)並加簽個資同意書(p.2)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p.3),並將〈報名表〉、〈個資同意書〉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浮貼於作品背面。
  6. 交件時間及方式:即日起至2017年2月24日郵寄交件,以寄件郵戳為憑,逾期恕無法受理。請以校為單位,統一將學生作品用硬紙板保護或以捲筒、郵局長柱型便利箱(box4)包裹,並掛號郵件交寄至:10687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258號4樓 「富邦慈善基金會 兒童繪畫比賽小組 收」,若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本會將不負賠償責任。
  7. 未符合上述規定者一概不予受理。

二、參賽組別:

組別

 A

 B

C

資格

國小一、二年級

國小三、四年級

國小五、六年級

三、獎項及獎勵辦法:

獎項

名額

獎品

第一名

每組1名

獎狀乙張,獎金5,000元

第二名

每組1名

獎狀乙張,獎金3,000元

第三名

每組1名

獎狀乙張,獎金1,000元

佳作

每組5名

獎狀乙張,獎金300元

特別獎

每組3名

獎狀乙張,神秘小禮物乙份

 

 

四、評選及得獎公布:

  1. 作品評分標準:原創性:30%、構圖30%、表現手法30%、美感10%,未達評選標準時該獎項從缺。
  2. 評審:本活動所有參賽作品將先由富邦慈善基金會初選後,再委由專家評選得獎作品。
  3. 得獎公布:2017年3月20日(一)將公佈於富邦慈善基金會官方網站。

 

五、參賽辦法附則:

  1. 參賽作品需未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富邦慈善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依作品、參選資格等資料進行審查,報名資料不足、規格不符者得不予受理。參賽作品及所附資料,無論得獎與否,將不予退回;未獲獎作品,恕不另通知。
  2. 本會於得獎公布後,將寄發得獎通知(含領獎方式、獎狀、領獎收據正本)予得獎人。得獎人須於2017年4月15日前寄回領獎收據正本及學生本人帳戶影本,獎金預計於2017年4月28日匯款。如未於期限內回覆者,取消其領獎資格。
  3. 本活動獎項屬於稅法規定之參加各種競技、競賽、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予,須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本國人須預先扣繳10%稅金,但獎項金額不達新台幣20,010元免扣繳;居住未滿183天之外國人須預先扣繳20%稅金;中獎人請檢附身分證影本及稅金繳納匯款條正本,並親簽獎項領據,始可領獎。所得扣繳憑單將於次年度寄予本國人中獎人。
  4.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本會所有,本會對於參賽作品依著作權法得行使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演出、重製、編輯、改作、出租、散布、發行等權利,本會均不另致酬。
  5. 得獎作品若有侵害著作權、抄襲,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經查證屬實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該名次不遞補,如已領取獎項者,本會有權追回獎金。得獎作品未經得獎人簽屬著作權讓予同意書或逾期寄回著作權讓予同意書者,亦同。

本次活動參賽規則如有異動,依本活動網站最新消息公布為準。本會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及活動更改之權利。

 

報名表格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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