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愛心做朋友

申請說明

活動說明

為了協助家境清寒學生(國小、國中及高中職)繳納學雜費、營養午餐費或學校預先代墊款項之情形,富邦慈善基金會採取為期一年的助學方式,每月補助每位學生600元並整筆匯款至學校帳戶,由學校/社福機構依照申請學生的實際需求統籌處理。

提出申請注意事項

  1. 申請對象包含所有因家庭經濟窘困以致就學困難的學生。為避免資源重複,不受理已接受教育部及其他民間單位補助之學生或軍公教人員子女,如有查明申請同類型資源,則可要求全額退回;應屆畢業生申請則需學校協助追蹤升學動向或協助助學金使用發放至助學期結束。
  2. 本活動以學校/社福機構為單位,全年度(不含7、8月)皆可受理申請,初次申請學生須依照實際捐款情況決定補助起始月份,審核通過之學生每位可獲為期1年,每個月新台幣600元助學金,每人共計7,200元,每月匯入學校/社福機構帳戶依照受助學生的實際需求統籌處理。
  3. 第一次合作單位需先提供學校基本資料(表一)後,待基金會開通帳密才可登入線上系統。
  4. 透過基金會官網連結線上申請/查詢系統申請。請務必詳述家庭背景及學生就學需求,助學金僅針對申請學生個人,不補助家庭生活或儲蓄使用,用途不限:社團、畢旅、畢冊、檢定考試費、醫療輔具、衣物、早晚餐、交通、課輔等皆可,列舉方式請以一年7,200元計。
  5. 申請學生轉學或異動請立即告知基金會。

附註:目前已接受本會補助中學生每年需重新評估並持續送件申請以免補助中斷,並請於補助到期當月20日前上線辦理續約。

補助期間配合協助事項

  1. 請於會計年度結束(每年1~2月份)提供學校/社福機構開立之領據,格式不限,將正本寄回基金會。
  2. 協助轉交助學人與受助學生交流之信件、感謝卡、禮物…等,並協助學生寫謝卡予愛心助學人,以表收訖與謝意。
  3. 申請通過後即補助12個月,助學金無法中途中斷,如學生異動或家境改善,請立即通報基金會升/轉學動向或另推薦遞補學生,以利基金會匯款更新等行政作業。
  4. 若助學金至補助期結束仍有剩餘,可延至隔年度使用或發放給學生,金額小於2,000元可將剩餘款項發還給受助學生,但學生來年不可申請,如金額大於2,000元,需開成支票退還至基金會(抬頭:財團法人富邦慈善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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